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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 | ||
| 作者:SPGTZTY 文件来源: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8 【字体:小 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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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人口控制目标 到2000年和2010年,全市人口总量分别控制在338.92万人和361.49万人以内,非农业人口分别控制在120.82万人和147.39万人水平。四平市区人口分别控制在53万和64万人以内,非农业人口分别控制在43.63 万和54.69万人的水平上。城市建成区人口分别控制在46万和58万人以内。 第十六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2010年,四平市区、县级市区和县城、建制镇、普通乡的等级规模结构将分别达到以下6个等级。 四平市区城市建成区人口达到58万人,各种城市功能齐全,人均占地 公主岭市区、双辽市区人口分别达到21万人和20万人,城市建成区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分别为100和 梨树县城和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城,人口规模分别控制在10万人以内,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城镇建成区人均占地标准的基础上,达到三级小城市的等级规模。 重点中心城镇主要发展范家屯、怀德、郭家店、双山、营城子等15个建制镇,人口控制在0.5—10万人以内,镇内非农业人口人均占地面积和建成区面积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达到重点中心城镇规模和四级城镇的水平。 规模较小的建制镇32个,人口规模在0.2—0.5万人,将人均占有土地和城镇建成区面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为五级小城镇。 在规划期内人口达不到0.2万人的乡镇,为六级普通乡镇。根据城镇发展趋势和农村居民点占地过多的倾向,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附近村庄并入这类乡镇。 第四章 重点建设项目规模和布局 第二十二条 能源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双辽发电厂二期工程(贮灰场建设),预计占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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