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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依据、程序、要件及时限 | ||
| 作者:SPGTZY 文件来源: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5 【字体:小 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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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事项:土地使用权登记。 2、审批程序: ①申请土地登记 ②地籍调查 ③权属审核 ④注册登记 ⑤颁发或更换土地使用证 3、申报材料: (1)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2)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3)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企业法人 执照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以及依法批准的文件; (4)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宗地图; (6)土地登记表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 地登记委托书(事先领取); (7)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事先领取); 缓情况的要提交相关的文件);作价入股或租赁土地的,要提交相关的合同 审批表或其它证明文件; 4、收费依据: (1)(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2)吉省价房涉字[1997] 3号。 5、收费标准: 初始土地登记费: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使用面积在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 6、职能科室:四平市土地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4-3231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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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录入:spgt 责任编辑:spg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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