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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预审范围 依照《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一切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 二、预审依据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三、申请用地应提供的材料 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2份; ⑵建设项目立项计划文件2份; 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 ⑷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2份; ⑸项目平面布置草图2份; 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份; ⑺银行资金证明2份; 四、办事程序 ⑴申请用地户提供材料; ⑵审核材料; ⑶现场踏查; ⑷填报图件; ⑸领导审核; ⑹组件上报。 五、承诺时限 用地户应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用地条件,自接到申请用地材料后,7个工作日组件上报省厅。 六、职能单位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电话:0434-3232134 联系人:玉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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