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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审批指南
作者:SPGTZY    文件来源: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5    【字体:

一、服务内容
          
建设用地审批
二、办理程序
    1
、申请用地;
    2
、审查资料、现场踏查;
    3
、确权、测量、评估;
    4
、成件(填表、签定合同);
    5
、用地审批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按审批权限报批。
三、申报材料
    1
、用地申请;
    2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资金证明;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原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证件;
    5
、拆迁及回迁面积证明;
    6
、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
    7
、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合同;
    8
、双方协议;
    9
、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改制的文件;
    10
、股权结构设计;
    11
、征地批件;
    12
、其他有关文件及资料。
   
注:划拨方式供地只需12346等项材料。征地后办出让或租赁手续只需征地批件。占用城区内国有土地新建项目,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非经营性用地办土地租赁手续,用地户需准备1234567812等项材料。改制企业出让及租赁方式供地,用地户需准备14912等项材料。入股式,用地户需准备1491012等项材料。原建筑改变用途的,办理土地出让或租赁手续,用地户需准备13412等项材料。用地户准备的材料一式3份(其中含原件一份)。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国土资源部11号令执行。
四、承诺时限
   
在有关手续和资料齐全,费用缴齐的条件下,五个工作是审批完毕。
五、收费标准
    1
、用地管理费:2.00/平方米[吉省价房字(19973]
    2
、土地出让金:评估地价[原国家土地局(19921]
    3
、土地租金:按土地用途和土地等级计价[(市政府66号)、省政府(199520]
    4
、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按用地类型和土地等级计价[吉财工联字(1995352]  
   
咨询电话:0434-3241847  联系人:孙宏  王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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